泰州市鑫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为泰州市属国有企业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现就广告物料制作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告物料制作安装运营管理团队进行业务合作,具体如下:
一、招募要求
(一)招募项目概况:
泰州市鑫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担集团内各经营实体所需广告物料的制作、安装及维护等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公交广告制作,企业宣传画册印刷,标牌标识制作等。现为降低制作成本,提高制作质量和时效,规范安全施工流程,决定引入高效管理机制,实现广告物料制作标准化与统一化。由征集方购置广告物料制作设备,并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引进专业运营管理团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对经营收益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二)征集方与应征方义务:
1.征集方负责提供约600平米办公和生产的厂房车间,由征集方完成装修,配置办公设备,满足项目办公需求。
2.征集方购置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大型喷绘机、写真机、激光雕刻机、超大工程图纸复印机、平板UV机、卷材UV机等),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3.应征方需为该项目配备不大于12人的运营管理和操作团队,含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平面设计师、内外勤、操作工、安装工等,负责广告物料制作及安装业务。人员定额:运营负责人1人、编制2人、制作部2人、工程部5人、市场部1人、统计出纳1、上述人员共计12名,(根据工程量的增加工程部人员做相应比例的临时用工,按天计算,计算标准:300元/天)配备的团队中人员应接受征集方人员3-5名,其运营管理和操作团队的用工,应征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用工性质及所有风险与招募方无关。
4.应征方根据征集方的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包含但不限于需剔除设备折旧、设备维修费、应纳税费、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费用等),保证征集方年保底收益。
5.应征方需为项目运营团队购置必要保险,并提供对应的保险证明,承担运营团队经营过程中全部安全责任。
6.应征方自行负责所有生产耗材的采购。应征方需要提供每月的团队人员对应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清单及社保缴费证明,作为每次结算的凭证。
7.费用结算:应征方按单项合同总价的65%结算(集团外业务按75%结算),余款35%(集团外业务25%)作为年度经营绩效分配,并按年度结算。结算标准为三个指标:一营业收入;二净利润;三集团外业务金额;以上三项指标任意两项未完成情况下,不予以分配余款35%(集团外业务25%);若出现利润超额完成情况,按完成对应目标利润额的分配率进行分配。具体见下图:
年度经营绩效分配方案如下:单位(万元)
指标完成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集团外业务金额 | 分配率 (征集方:应征方) |
保底目标 | 800 | 160 | 400 | 8:2 |
基础目标 | 1000 | 200 | 500 | 7:3 |
冲刺目标 | 1200 | 240 | 600 | 6:4 |
挑战目标 | 1400 | 280 | 700 | 5:5 |
8.在合同履行期间,征集方将不定期聘请第三方评估单位对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其估分结果将作为征集方向应征方支付费用和合作协议是否继续履行的依据。
9.应征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生产制作出现的失误、不合格品等需留下相关佐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书面报告失误的相关情况;错误的原材料、配件等)。
10.应征方退出机制:公司运行期间因评估结果出现亏损,招募方将有权停止付款并要求应征方退出,合作协议终止。退出方式:应征方人员自行解散,所有因此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劳资和用工的所有矛盾和风险由应征方自行处理,与招募方无关,招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征方资格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主体。
2.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公司经营满1年以上。
3.合作期限内应征方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得以非征集方的名义,从事与本项目业务相近的经营活动。
4.应征方承诺自行拓展的其他社会业务400万元,此为集团外广告业务指标金额。
二、招募流程
发布《招募公告》→评选→签署业务合作合同。
本次招募公告期为7天,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3日;公告发布方式:服务板块网站,鑫运物业公众号。
招募公告期届满后,如:
1.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征集方可与该合作方进行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合作协议。
2.若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进行评选。征集方与得分前3名的应征方就业务合作事项进行洽谈,与优先达成合作意向的应征方签订合作协议。
3.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合作意向方或与符合条件的应征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招募终止。
三、报名提交资料
(一)在招募公告期内,应征方需提供以下材料清单,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
1.合作意向申请表原件(见附件1)
2.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3.上述第一条“招募要求”中所列文件及佐证材料;
4.应征方经办人员提供单位授权办理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信誉保证金交纳凭证。(签约成功后转为设备使用保证金,退还时间在合作期满后另行商议。)
(二)报名时间地点
在招募公告期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应征方应带齐相关资料到泰州市泰政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58号泰政服务公司305室)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 王志刚 联系电话:13852862345。
(三)信誉保证金的缴纳及后续安排, 应征方应在报名前向征集方交纳信誉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并汇入如下账户:
户 名:泰州市鑫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泰州大学城支行
账号: 38499991010003012926
1.经查实应征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合作的,征集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资格,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2.保证金后续安排:招募评选结束后将未能合作的应征方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对拟合作方的信誉保证金处置方式通过合同另行约定。
四、招募须知
本公告对所有意向合作方同等适用,征集方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本公告不属于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合作的约束性效力;
征集方不保证通过评选的意向合作方自然取得投资合作的签约资格,审核结果须获得征集方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批通过。
五、评审办法
评分细则如下: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依据 |
商务 部分 (60分) | 自主外拓业务三年营业收入基准指标:第一年营业收入350万元,第二年450万元,第三年为500万元,投标报价每达成上述一个年度营收基准指标值得5分,最高得15分,低于基准指标不得分;按首年外拓业务营收指标基准值,每增加5%加1分,最高加5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20分 | 依据投标报价。(报价数据作为合同必要条款) |
外拓业务净利润承诺报价指标:利润达到10%得10分,达到15%得15分,达到20%得20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20分 | 依据投标报价(报价数据作为合同必要条款) |
在同时满足自主外拓业务投标报价的营收和净利润指标后,收益分配比例:应征方承诺按项目净利润30%分配收益的得10分,每下降5%加5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 20分 | 依据投标报价。(报价数据作为合同必要条款) |
技术 部分 (40分) | 经营团队主要负责人有过丰富的广告物料制作经验并担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满1年得5分,满2年得10分,满3年及以上得15分。本项最高不超过15分。 | 15分 | 依据应征方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打分(复印件加盖公章)。 |
应征方应制定详尽的合作方案,包括对泰州广告物料制作市场的定位分析(最高得分5分);列举自身优势,包括管理优势、团队人员结构优势(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外拓业务优势等(最高得分10分);2021—2024年外部业务拓展计划(作为合作协议必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客户梳理、业务拓展方式途径等(最高得分10分)。 | 25分 | 评审专家根据应征方提交的运营管理方案进行打分,应征方该项的得分为参会专家的平均得分。 |
(备注:评分最终解释权归泰州市鑫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附泰州市鑫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作意向申请表.docx
承 诺 函.docx